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闽台高校
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等精神,进一步推动闽台教育合作先行先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闽教海职〔2010〕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闽教海职〔2010〕5号)精神,在有关高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聘请专家组对学校申报材料和专业办学条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实地考察,推荐出了21所项目院校的78个项目专业,经我厅闽台高:献飨钅科拦乐傅脊ぷ餍∽樯蠛送ü,现予以公布(项目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定位。项目的建设要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要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发展;要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学校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进而推动学校的发展;要立足于“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实现与台湾合作:献鞴灿、共同发展。